培训层次 | 培训项目 | 人数 | 申报条件 |
高级技师 | 加工中心操作工、数控车工、数控铣工、模具设计师、汽车维修工 | 各30人 | 取得本工种或相关工种技师证书,并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2年以上 |
技师 | 加工中心操作工、数控车工、数控铣工、模具设计师、汽车维修工、电子制造工艺师、钳工(机修/装配) | 各40人 | 1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,并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1年以上; 2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,并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2年以上; 3、取得本工种或相关工种高级工证书,并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1年以上; 4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、技校毕业,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5年以上; 5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,并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年以上; 6、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8年以上,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。 |
高级工 |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、电切削工、电焊技术 | 各50人 | 1、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1年以上的; 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龄满5年以上的,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; 3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技能学院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,或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