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报名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本职业(工种,含加工中心)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,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;
2、获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本职业(工种,含加工中心)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;
3、取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继续从事本职业者(免试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)。
二、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(格式不变,从事工作与鉴定工种一致);
2、交2寸黑白相片2张(贴申报表上);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档,请将照片发至邮箱:xmgxjd@126.com;
3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大专以上还需提供有效期内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时间设最长的)、职业资格证书(照片页在上,成绩页在下,复印在同一面)或职称证书,各复印件2份;
4、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;
5、单位从事本工种工龄的证明材料2份(注意工作年限,格式不变。从事工作与鉴定工种一致)。
以上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交齐。
三、费用:
(1)培训费(含教材、材料费):4500元(补贴标准参照下厦人社2015【69】号文);
(2)鉴定费:300元;
(3)考务费:4元;
(4)论文评审:450元。
四、上课时间:
1、理论培训:另定(周一~周五晚上7:00~9:30)
2、技能培训:另定(利用双休日上午8:00~16:00)
五、开课时间:12月中旬
六、上课地点:翔安校区(翔安文教园区文勤路8号)
七、联系电话:7760080蒋老师 7760028 黄老师
八、材料缴交地址: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崇毅楼八楼 高技能人才训练管理部